金誠同達成立于1992年,總部位于北京,在上海、深圳、合肥、杭州、南京、成都、西安、沈陽、濟南設有分所,并在日本東京設有辦事處。今天,金誠同達已發展成為中國境內極具規模、最富活力的律師事務所之一。 在諸多業務領域,金誠同達都已成為行業里的領頭軍,能夠為客戶提供全方位、多層次、個性化的優質法律服務,業務范圍涵蓋公司設立與合規、資本市場、金融、保險、信托、房地產、項目融資、基礎建設、PE/VC、資產管理、并購、稅務、知識產權、互聯網、反壟斷、勞動法、訴訟與仲裁以及境外投資、外商投資、國際貿易、WTO爭端解決、跨境爭議解決等。
來源:敲響法槌(ID:qiao18305313373)
民法典第三編合同編第一分編第二章規定了合同的訂立相關內容,從第469條到第501條,共計33個條款,主要沿襲原《合同法》關于合同的訂立規則,要約、承諾、格式條款等方面,輔之以部分內容的完善,成為民法典時代合同訂立的規則。本文主要以表格形式,梳理總結該章節內容。
一、關于合同的形式、一般條款、合同訂立的方式
民法典增加了合同訂立的方式,除要約承諾方式外,增加規定了其他方式。

二、關于要約的條件、生效時間、失效、撤回、撤銷
要約生效的時間,相對于原合同法,有所差別,區分對話方式和非對話方式中要約生效時間的不同規定。

三、關于承諾的方式、期限、生效時間、撤回、失效、實質性變更

四、關于合同成立的時間、成立地點

五、關于格式條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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