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誠同達成立于1992年,總部位于北京,在上海、深圳、合肥、杭州、南京、成都、西安、沈陽、濟南設有分所,并在日本東京設有辦事處。今天,金誠同達已發展成為中國境內極具規模、最富活力的律師事務所之一。 在諸多業務領域,金誠同達都已成為行業里的領頭軍,能夠為客戶提供全方位、多層次、個性化的優質法律服務,業務范圍涵蓋公司設立與合規、資本市場、金融、保險、信托、房地產、項目融資、基礎建設、PE/VC、資產管理、并購、稅務、知識產權、互聯網、反壟斷、勞動法、訴訟與仲裁以及境外投資、外商投資、國際貿易、WTO爭端解決、跨境爭議解決等。
作者:李坤澤
來源:睿博恩重生筆記
這不是一句空話。2025年,全國法院審結重整、和解案件1384件,助力657家企業走出困境 。更值得關注的是,針對中小微企業的特殊規則正在加速落地——出資人權益調整、簡易程序、府院聯動融資支持……一套專門為“小企業”設計的紓困體系,正在成形。
1 數據背后:2.9萬家“僵尸企業”出清,657家企業獲救
2025年的破產審判成績單,有兩組數據值得放在一起看。
第一組:全國法院對2.9萬家“僵尸企業”依法適用破產清算程序,推進閑置低效存量資源盤活利用,暢通落后產能退出渠道 。這是“破”。
第二組:全國法院共審結重整、和解案件1384件,助力657家企業走出困境 。這是“立”。
一破一立之間,是破產審判功能的完整呈現,既要有序出清沒有生存價值的企業,也要積極挽救具有發展前景的企業。
周倫軍特別強調,對于暫時遇到財務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中小微企業,尤其是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,人民法院立足企業特點,積極探索適用特殊的出資人權益調整等規則,優化破產案件的審理流程,切實增強對困境中小微企業的挽救力度與效果 。
2 中小微企業重整的特殊性:規則正在“量身定制”
相比大型企業,中小微企業重整面臨獨特的難題。
一是資產規模小,經不起冗長程序。 一個耗時兩三年的重整程序,對大企業或許還能承受,但對小微企業而言,可能拖都能拖死。
二是融資更難。 大企業重整可以找戰投、發共益債,小微企業呢?銀行一看是小企業,又是破產狀態,基本繞道走。
三是治理結構簡單,股東與企業高度綁定。 很多小微企業主用自己的個人資產為企業擔保,企業倒了,個人也跟著破產。
針對這些痛點,人民法院正在探索專門的解決方案:
府院聯動協調融資。 周倫軍明確表示,要持續推動府院聯動機制常態化、制度化運行,協調解決中小企業重整中面臨的融資支持、用工保障、稅費減免、信用修復等難題 。
拓展盡早救治的市場化路徑。 不是等到企業徹底不行了才進程序,而是通過預重整等方式,把挽救窗口前移,實現“早救”“真救” 。
分類處置。 對于體系內企業,按照“正常經營一批、庭外重組一批、自行清算一批、司法處置一批”的思路進行處置,既保核心、又去包袱。這一思路在重慶金科重整案中已有成功實踐 。
3 湖南樣本:破產和解如何讓小微企業“活過來”
湖南長沙的一起案例,或許能讓政策落地變得更具體。
湖南新天貿信息咨詢有限公司,一家提供鋼材價格信息服務的小微企業,因經營不善和大股東退出陷入困境,向長沙中院申請破產清算。
法院受理后,管理人調查發現,這家公司的平臺和客戶資源具備一定潛在價值。在依法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、充分尊重債權人意愿的基礎上,法院引導案件從破產清算程序轉入破產和解程序。
經管理人多次與公司股東、債權人溝通,最終達成和解。從2月18日被裁定破產清算,到7月24日法院裁定認可和解協議,短短幾個月,企業重新開啟正常運營,實現“企業脫困、債權人滿意”的雙贏局面 。
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帥說:“破產審判的目的,不是簡單地宣告企業‘死亡’,而是維護各方合法權益,服務發展大局。”
2023年以來,長沙中院促成20多家中小微企業從破產清算轉入破產和解,成功化解債務總額達35億元 。
4 制度升級:破產法修訂中的“小微特惠”
更值得期待的是,正在修訂的《企業破產法》將為中小微企業設立專門章節。
根據公開的修訂草案,針對小微企業財產規模小、債權債務關系簡單的特點,將有一系列“特惠”安排 :
審理程序簡化:案件可由法官一人獨任審理,債權申報期限不受最短不少于30日的限制,清算案件受理后6個月內審結。
管理人特殊化:可以指定個人為破產管理人。
表決機制優化:債權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債權人會議或者不行使表決權,且未提出實質異議的,視為參會并同意表決事項。
控制權保留:重整案件原則上試行債務人自行管理模式,有條件的可保留原出資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和控制權。
這些看似技術性的規則調整,背后是一個核心理念的轉變:中小微企業的重整,不能用大企業的尺子來量。
5 睿博恩視角:活下去,是最大的邏輯
作為長期關注企業紓困的觀察者,我們注意到一個現象:那些最終能夠“涅槃重生”的企業,往往不是因為它們有多大、多強,而是因為它們在關鍵時刻,遇到了愿意拉一把的人——可能是懂行的法官,可能是耐心的債權人,也可能是有擔當的管理人。
最高法的表態,釋放的正是這樣一個信號:司法正在成為那個“拉一把”的力量。
從數據看,2024年全國法院共審結破產清算案件29014件,同比上升7%;共審結重整、和解案件1384件,助力657家企業走出困境 。657家,這個數字背后是657個活下來的企業、數萬個保住的就業崗位。
從規則看,府院聯動協調融資、分類處置、簡易程序、出資人權益調整……一套專門針對中小微企業的紓困工具箱正在成型。
從案例看,湖南新天貿的“破繭重生”、重慶金科的協同重整、湘潭步步高的成功調改,都在證明一件事:只要核心價值還在,困境就不是終點。
當然,政策落地還需要時間。融資支持怎么落實?稅費減免怎么操作?信用修復怎么對接?這些細節還需要在實踐中一點點打通。
但方向已經清晰:那些暫時遇到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中小微企業,正在成為司法紓困的重點關注對象。
正如周倫軍所說,要幫助困境中小微企業“活下去”“經營好” 。
對于睿博恩而言,這既是方向,也是責任。讓凝固的資產恢復流動,讓失血的企業重獲生機——這條路,值得一直走下去。
(本文數據截至2026年3月,均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、公開報道及法律文件,不構成任何建議。配圖無不良引導,請仔細甄別,歡迎關注評論與我交流。)
注: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,不代表資產界立場。
題圖來自 Pexels,基于 CC0 協議
本文由“睿博恩重生筆記”投稿資產界,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。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未經授權,請勿轉載,謝謝!

睿博恩重生筆記 











